司法問題放第一階段「司法哪裡有問題」的一句話及其說明。
報告人OOO
網路意見
- 討論區中原本板主就已經有把某些內容較豐富的留言highlight起來,這些留言必須要放到此處。
- 討論區中板主沒有highlight的留言,報告人可挑選自己覺得想放想討論的。
分析範圍
由於可能將不同問題分拆成不同部分由不同人負責寫報告,所以要說明一下本報告針對前面所列的司法問題,分析範圍到底為何。
利害關係人列出此司法問題可能影響的人。
相關法律
列出此司法問題可能相關的法律,以利修法參考。因為第三階段解法的討論可能會用到。
相關議題
列出此司法問題所涉及的相關議題,列出來的話可以由此去查更多的相關討論,可能是成因或解法。
分析依據
為了讓讀者了解報告人作成的成因分析是否有依據、是否可靠,因此請報告人盡量列出自己作成因分析的依據。
成因分析報告怎麼寫
- 為什麼要將司法改革要怎麼做,拆分成三階段來探討?
全民司改運動分成三階段,本階段(第二階段)要做的是「成因分析」。為了讓報告人更精確地掌握成因分析要談的是什麼,因此需要說明一下,為何要分三階段。法界在談司法改革時,常常是直接提倡「解決方法」,而忽略「為什麼要這樣改」、「到底這樣改是為了解決什麼問題」。或許這些要解決的「問題」對於法律專業人士來說很理所當然,但是對於一般民眾來說,卻不見得如此。
而一般民眾可能可以感受到他覺得司法怪怪的、不太對的問題,但卻不見得能精確掌握這種怪怪的感覺,到底涉及的是哪些結構性問題。此外,民眾也可能很快地提出某些解決方法,但這個解決方法卻不見得真的解決他覺得感覺怪怪的地方。
無論是法界或是一般民眾,在探討司法改革時,如果沒有清楚地意識到有這三個階段:感受到的問題(第一階段)、分析感受到的問題所涉及的各種成因(第二階段)、對應著問題成因的解決方法(第三階段),就可能提出不合宜的解決方法,或是為了支持或反對某個教條而爭論。
在第二階段,精確來說又可以分成兩個步驟。第一步是重新詮釋第一階段的感受性問題,或許可稱為「審題」。因為感受性問題不精確,也可能問錯方向,不見得能直接從感受性問題展開分析。第二步才是真正的成因分析,也就是將審題之後的司法問題,拆解成不同部分,說明問題成因何在。
第二階段是承接第一階段,走向第三階段的重要關鍵。特別是走向第三階段的重要性往往會被法律人所忽略。法律人習慣直接提出解決方法,如果解決方法沒辦法發揮預期的效果時,就傾向認為是個人決心不夠或政府無能。但是如果在第二階段看到問題其實是鑲嵌在怎樣的網絡中,或許就可以注意到,某些解決方法之所以沒有發揮預期的效果,其實是因為司法本身就是有限的,而效果的發揮需要其他要素的搭配。正視司法的有限性與脈絡性,把這些東西說清楚,說不定反而更能提出對症的解決方法。
- 審題
在第一階段蒐集的司法問題,很多時候是人們對於司法的素樸感受,不見得精確,為了讓討論繼續下去,因此針對「問題」本身進行討論是必要的。而在「審題」的過程中,問題分析者所定義的問題,很可能跟原本提問者的意思就不一樣了。為了讓參與第一階段的提問者能明確指出第二階段的問題分析者所界定的問題,與他的理解有落差,必須要將「審題」的過程明確化。
- 針對審題後的問題,進行成因分析
成因分析隨著不同報告人的能力和切入角度,無論是內容或是探討的深度都有可能有很大的不同。沒有硬性規定,但是希望報告人在分析時可以想一下可能涉及的解法,這會有助於進入第三階段的討論。如果要簡單列一下解法也可以(但非本階段討論的重點)。
- 專有名詞的處理
在第二階段分析的過程中,開始會陸續出現法律專有名詞,非法律背景者可能會看不懂。要請問題分析者有意識地注意到這種情形,遇到重要的專有名詞,覺得非法律背景者可能會看不懂,要簡單說明一下,或是附上名詞解釋的連結,讓不懂的人可以點進去看。
- 不知道的部分,也請寫說不知道
人的能力有限,如果報告人有部分的問題所涉及的成因不了解的話,請說不知道。特別是很多法官檢察官的內部狀況像是收錢、裙帶關係或潛規則,不是圈內人不了解或容易弄錯的話,請說明自己並不清楚,或是相關的情形是從哪些現象間接推測得知的。